《中学生数理化》
一、宪法意识
宪法意识作为一种观念上的宪法,指人们对宪法的产生、本质、作用等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解,对宪法的要求和态度以及各种行为合宪性评价的思想与观点,也就是人们在基于宪法基本认识的基础上形成的对宪法精神和其内涵的深刻理解,是相对理论化的概念体系,如人权观念、民主观念、法治观念等。宪法意识作为意识的一种,其实就是宪法文化中的一部分,它包括民主与法制两个层面,民主层面是基本权利意识、主人翁意识、契约意识、监督意识,法制层面是宪法至上意识与诉讼意识。
二、培养中学生宪法意识的必要性
(一)依宪治国的必然要求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如果抛开宪法谈依法治国,那么依法治国便是空谈,是毫无根据可言的,是不值得广大人民群众相信并为之努力的。“依法治国的核心依宪治国可以使广大人民群众真真正正地认识、理解宪法的重要性、权威性以及不可侵犯性。”坚持依宪治国不仅需要健全完整的宪法文件和宪法制度,还需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良好有序的宪法文化氛围。培养广大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信仰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使宪法能够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活的灵魂。“新时代的广大中学生是未来我们国家进行法制建设的主要参与者与建设者,也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积极培养中学生的宪法意识,能够使其成长为践行宪法的先行者,能够保证宪法得以贯彻实施,同时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二)规范公权力运行的需要
宪法意识是公民意识的一种,也是最为重要的内容。而公民意识就是公民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对公共事情所形成的共识,这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权利与义务的共识。新时代公民对于权利与义务的意识远远没有宪法规定的那么强烈,对自己的权利不能很好地行使,也不能按规定履行义务。现代公民没有完全意识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同时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公民的公仆”,导致我们国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公职人员存在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执法犯法以及失职渎职的行为,这些现象归根结底是因为公民的权利意识不强烈,没有很好地行使监督权等其他权利。针对这些问题,国家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增加了国家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宣誓制度,这一切都被写进宪法,这么做就是为了从根本上对公权力进行制约,从而减少腐败行为。
(三)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
依据时代发展的需要,我们国家提出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五位一体”中的政治建设,两者都需要法律的配合才能更好地完成,而法律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宪法的配合。中学生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学生对于宪法的认识程度以及宪法意识的强弱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我们国家以后几十年的建设和发展是否会实现,为了“中国梦”、“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为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了实现“四个全面”必须培养中学生的宪法意识。
三、培养中学生宪法意识的有效措施
培养中学生宪法意识存在的问题不是中学生个人单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它是学校教育、社会环境等诸多因素交叉作用的结果。因此,中学生的宪法意识的养成,必须要通过学校教育、社会环境和中学生自身三方面的有效结合和积极配合才能实现。
(一)强化学校宪法教育
首先,创造和谐的宪法教育氛围。学校是中学生进行知识学习和培养宪法意识的主要阵地,学校对中学生来说,更是掌握专业知识与三观形成发展的重要场所。因此要培养中学生的宪法意识,首先要在校园内创设良好的宪法教育氛围,让学生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接受宪法教育。要积极开展有关校园宪法教育的活动,全方位、有效地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宣传宪法,同时学校也可以邀请社会上知名的宪法学教授来学校开讲座,让学生把对宪法的理解,更真实的贴近于现实生活。通过如此一系列校园宪法教育活动,可以提高中学生的宪法意识,激发他们对宪法的热情。
其次,建立健全宪法教育机制和评价体系。学校法治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宪法教育,开展宪法教育就是为了培养中学生的宪法意识。因此,建立健全宪法教育机制,对培养中学生的宪法意识具有重要意义。对中学生进行宪法教育、培养宪法意识要注重课堂教学,让学生在课堂上学到足够多的知识,才能为培养宪法意识打好铺垫,更有利于宪法意识的培养。而且学校宪法教育要采用丰富有趣的教学方式,使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密切结合,如此一来中学生不仅可以从课堂中学习宪法理论知识,也能够通过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来激发自身的宪法意识。除此之外,学校应该从更加全面的方面去评价学生而不仅仅是学习成绩,因此健全评价体系对于学校培养中学生的宪法意识也有积极作用。